团徐生院委﹝2015﹞ 1 号
各团总支、团支部:
按照团市委总体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3号)精神,在广大大中学生中进一步掀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决定在全院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时间
2015年3月中旬---2015年4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1.举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核心价值观宣传月工作要点,践行价值观,共圆中国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我院学生的普通话演讲风采,积极宣传动员,组织举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2.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为更好地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广大团员青年心中,主题宣传月期间,各团总支、团支部开展1次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
3.举行“与人生对话”报告会
院团委将积极响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报告会,促进青年核心价值观思想意识的提高。
4.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明辨会”
各团总支、团支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明辨会”为主题和主要形式,至少举办1场相关活动,通过研讨、辩论的方式帮助学生正确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意义和深刻内涵。各团总支选拔优秀选手组建本院系辩论队,参加院团委举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明辨会”。
5.参与“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
主题活动月期间,以#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为话题,采用“我是______(身份或姓名),______(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就是______(谈自己对该词的认识理解),#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的方式,通过微博、微信每天至少有一位团员青年(各系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和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参加)参与。
6.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
院团委、学生会需积极发挥青年志愿者中心、心能量服务队作用,广泛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优势,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团员青年学生走进学校周边社区和群众中,围绕扶贫济困、应急救援、大型活动、环境保护等方面,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各种爱心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着力建立一批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基地。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基础。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高度重视此项活动,今年3月下旬团中央书记处领导将前来江苏调研检查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务请各团总支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创新举措,切实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2.认真抓好动员部署。全面领会《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就院团委和团总支的落实计划及相关要求进行认真部署安排,确保各级团组织积极参与其中。
3.进行全方位宣传。要通过报告会、分享会、研讨会、演讲赛等形式,利用校园报刊、广播台、电视台、宣传橱窗和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校园APP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实现对在校学生的全覆盖。同时,结合“与信仰对话”、“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既有工作品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
4.及时上报信息。请各系团总支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有关工作和活动信息,由院团委统一报送团市委学少部。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