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3-0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70

各系部、各团总支:

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级团组织认真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内涵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重温,尤其是对习近平同志在中国科技大学考察时提出的“争做‘六有’大学生”的要求进行学习和践行,培养学生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活动时间

31-331

三、活动主题

弘扬核心价值观  争做“六有”大学生

四、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和网站、微博、微信、“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平台等途径,通过“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网络活动,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实现对广大学生的全覆盖,让学生知晓、理解、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内涵。

2、广泛开展一次团日活动。各级团组织要通过报告会、故事分享会、学习研讨会、演讲赛等形式开展一次团日活动,帮助学生正确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意义和精神内涵。同时,要结合“四进四信”“我的青春故事报告会”等既有的教育活动品牌,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

3、组织开展一次征文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研讨。重点围绕大学生如何做“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者,提高自身以德为首的综合素质,在学校大力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贡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展开研讨。题目自拟。

4、组织开展一次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优势,利用平时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青年学生走进学校周边社区和群众中,围绕社区安全、法制宣传、公益环保等方面,围绕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各种爱心公益、志愿服务。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校各级团学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精心组织好宣传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确保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参与并融入到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中。

2、广泛宣传,创新形式。各团组织要充分整合有效资源,广泛利用微信、微博、网页、展板、条幅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掀高潮,努力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面。

3、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系部要重视活动过程效果,加强活动总结,及时向校团委反馈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新闻。请各总支于43日前将各系部活动总结、活动照片通过OA电子信箱报送有关工作和活动信息。院团委将通过网页、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宣传,并推报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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